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
1.申请客体属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范围;
2.申请人具有申请专利权的资格;
3.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
4.程序合法;
5.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找法网提醒您,发明专利一般三年时间授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需要经过十八个月初步审查,自申请日起三年内,进行实质审查,均无反驳理由的,应当授予发明专利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的材料有: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且除前述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必要时,可以附图或简要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