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违约条款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有效。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找法网提醒,建筑工程合同是无效的情形包括: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
2.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3.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
4.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
5.低于成本价中标的;
6.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建筑工程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
1.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建设工程经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3.经修复后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折价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