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与纺织公司鉴定了一份厂房施工合同,约定仲裁,我包工包料,厂房己全部建好,建设方己强行使用了,因建设方无开工使用证,无土地使用证等等,违章建筑,也没经有关部门验收,现建设方以质量不合格而不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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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申请仲裁吧。尽管合同无效,但你已付出劳动和财物,根据合同法和公平原则,纺织公司也应付相应款项。且建筑违章也不是你的责任,质量合格与否应有专门机构进行鉴定,这些均不能作为不付款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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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了你的问题我觉得他们应该付款,质量不合格的说法没有依据。可以通过仲裁拿回属于你应得的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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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厂房施工完毕后,发包方已经确实使用的,应视为验收合格,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协商不成,可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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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说的情况,并没有合同无效的情形。无论合同有效与否,对方都需要支付合同对价。详情建议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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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联系律师打官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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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