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虽然都是涉及房屋交易的合同,但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两者的当事人构成不同。买卖合同只有买卖双方,而居间合同则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包括买卖双方和居间人。
2.两者达成的协议方式不同。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直接达成一致协议,而居间合同则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3.两者所涉及的标的物也不同。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
1.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
2.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3.房屋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4.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5.质量标准承诺;
6.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
7.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8.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违约责任等。
1.居间合同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提供信息、媒介服务、咨询服务等。
2.居间人应当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交易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物品的情况、市场行情、交易方的资信状况等。
3.居间人还可以为委托人提供媒介服务,促成交易双方达成协议。
4.在提供媒介服务的过程中,居间人需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居间合同在房屋交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你在房屋交易中遇到问题,不妨请教找法网的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最准确的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