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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流程介绍

2023-06-2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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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农村征地流程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意见,登记需要征地的土地,拟定方案并上报审批,发布征用土地公告,进行征地补偿登记等。得到过征地补偿的人一般不会再得到。

  一、农村征地流程介绍

  农村征地流程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二、得到过征地补偿的人还会得到吗

  得到过征地补偿的人一般不会再得到的。征地补偿一般是一次性付清的。如果已经得到过补偿了的话,是很难再次拿到的,除非是再次分红,每个人都可以再次拿到。我国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农村征地

  三、征地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可以公开

  征地补偿协议可以公开。找法网提醒您,国土资源部要求政府征收部门及时、全面、主动公开征地有关信息,包括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用地文件、拟征收土地公告、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一书四方案、征收土地公告等内容,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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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流程
农村土地征收程序: 1、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发布征地公告;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政府会,并就听证会修改方案。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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