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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必备的法定权利是什么

2023-06-29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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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东会必备的法定权利有对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等。需要注意的是,股东会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如果公司出现董事会成员少于5人等情形,应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一、股东会必备的法定权利是什么

  股东会必备的法定权利是:

  1.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有决定权。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二、股东会的成员

  找法网提醒您,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

  三、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所以,董事会成员一旦少于5人,公司就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一般投资者更为关注的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包括主要股东变更、收购兼并、重大人士变动、调整股利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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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权利是什么,股东的权利是什么?
法律分析:股东的权利有: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股东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8.请求提起诉讼和单独提起诉讼的权利; 9.强制公司解散的权利; 10.提案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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