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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2023-09-21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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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的,女方应与之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婚姻中,一方为了家庭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怎么办

  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不给生活费的处理:

  1.双方相互沟通交流,询问丈夫不给生活费的缘由。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表达清楚,让对方正视自己对家庭的重要性,并且尊重自己;

  2.妻子可以通过妇联跟老公协调解决,在妇联无力解决的情况下,妻子可以和向司法机关直接提起诉讼。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姻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为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正常支出,如家庭日常开支、购置生活用品、购置房屋、修缮房屋等所负债务;

  3.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因治病所负的债务;

  4.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5.因双方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

婚姻存续期间

  三、婚姻中可以办理财产公证吗

  找法网提醒您,婚后可以做财产公证。夫妻婚后财产公证首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合法结婚的夫妻双方,也就是说满足结婚年龄、自愿等结婚法定条件的;

  2.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自愿对婚后财产达成约定,根据约定进行婚后财产公证;

  3.必须夫妻双方亲自办理公证,他人无权代理

  4.夫妻双方对婚后财产约定必须合法,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不能有损害第三人或国家利益的内容。

  满足以上条件的,夫妻双方可以去所在地区的公证部门办理婚后财产公证手续,确定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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