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开除需要的手续: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和员工;向员工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为其结清工资;在十五日内及时为其转移档案和社保关系。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被开除的赔偿的方式如下:
1.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退员工的,应当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2.公司经济性裁员或是无过失性辞退员工的,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4.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开除公职之后是否享有退休金视情况而定:
1.被原单位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后经劳动人事部门正式批准录用为全民、大集体职工或企业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龄。属于临时工的,从缴费参加养老保险时计算投保的年限;
2.被开除公职或刑满释放人员,开除或判刑前原单位和个人已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实际缴费的,其重新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可同开除或判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被开除或判刑前未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3.因过失犯罪被判刑情节较轻,或被判缓刑、监外执行未离开原工作岗位的,判刑前的工龄也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判刑服刑期间不计算工龄(未离开工作岗位照发工资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