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商场主管找下列部门:
1.商场店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2.拨打消费者申诉热线或者直接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果是商场店铺出售物品质量问题的,还可以找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醒,消费者投诉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
3.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4.明确、具体的诉求。
未满500元的按照500元来赔偿。超过500元的按照三倍价格来赔偿。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