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判决书丢了当事人可以带身份证到审理案件的法院查阅档案进行复印,然后加盖有关部门印章。找法网提醒您,判决书内容包括: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1.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
2.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
3.如拿到的是一审判决书,建议找主办法官开具生效证明,避免重婚。
判决书是以下列形式送达:
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委托及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及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