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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有哪些分类类型

2023-05-12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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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保险代理人所具有的分类类型主要包括了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个人代理人以及独立代理人这几类。保险代理人的权利范围是与保险人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权利、能获得劳务报酬的权利等。

  一、 保险代理人有哪些分类类型

  保险代理人有以下分类类型:

  1.专业代理人

  专业保险代理人是指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

  2.兼业代理人

  兼业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用设备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主要有行业兼业代理、企业兼业代理和金融机构兼业代理、群众团体兼业代理等形式。

  3.个人代理人

  个人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办保险业务并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个人。个人保险代理人又分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和保险营销员。

  4.独立代理人

  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是营销制度的一个很好的补充,也是近年来新出的一个,相对传统营销制度,它的优点是层级非常少,可以直接对接保险公司,避免了过去体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另一方面,独立个人代理人也能给优秀的个人代理人提供一个更有利于个人事业发展的模式。

  二、保险代理人的权利有哪些

  保险代理人的权利是由接受保险人的委托并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产生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与保险人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权利。

  2.获得劳务报酬的权利。这是保险代理人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保险代理人有权利就其开展的保险代理业务所付出的劳动向保险人索取佣金。

  3.诉讼权利,保险代理人有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保险人或第三者的民事侵权行为损害到保险代理人利益时,保险代理人有权提起诉讼。

  4.拒绝违法要求的权利。保险代理人有权拒绝违法的委托代理事项。

  5.独立开展业务活动的权利。

保险代理人

  三、保险代理人可以随时辞职吗

  保险代理人是不可以随时终止合同的。找法网提醒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申请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可以随意终止或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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