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双方依法协商达成一致,并在合同中约定劳动期限、工作内容、休息休假等重要的事项。
3.双方需要共同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4.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1.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协商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手续。
2.如果用人单位决定不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3.若用人单位依法发出续签意向,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1.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想与劳动者续订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如果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签订劳动合同是每个员工的基本权益,如果你在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法律小助手找法网,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