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转让申请受理后能撤回,因为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收到撤回商标转让申请,经过审定认为可以撤回的,会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确认是否撤回意愿。
2.一旦转让人和受让人确认撤回,商标局将对转让申请不予核准,转让程序失效。
3.在这种情况下,商标评审程序将立即终止,申请人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提出评审申请。
签订商标转让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将同一类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相近商标一并转让,以避免产品来源混淆。
2.除非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这是因为许可合同不能随意转让,不接触使用许可合同,就不能申请转让注册。
在转让注册后,受让人如愿意认可与原使用人继续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3.受让人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
4.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5.共有商标不得单独决定转让。
6.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款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一旦商标转让成功完成,相应的评审程序将立即终止。这是为了确保商标权的稳定性和一致性,防止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
因此,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各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转让的合法、公正和有效。
商标转让涉及多方权益,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律师,我们找法网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为你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