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的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康复费等按可报销的范围和比例来赔偿;生活护理费按不能自理的程度来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职工的伤残等级和本人月工资的一定倍数来赔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