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合议庭的组成原则有哪些

2023-05-29 07: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合议庭的组成原则有五点,即合议庭的成员人数是单数,而其人员的组成有两种情况,即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或者都由审判员组成,且不可以随意更换合议庭成员等。

  一、合议庭的组成原则有哪些

  合议庭的组成原则有以下几点:

  1.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2.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由经过合法任命的本院的审判员和在本院执行职务的人民陪审员充任;或者全部由审判员组成。

  3.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4.不得随意更换合议庭成员。

  5.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找法网提醒您,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当事人。

  6.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

  二、关于合议庭组成人员的法律规定

  合议庭组成人员须是单数。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合议庭的组成

  三、合议庭的活动原则

  1.合议庭成员地位与权责平等原则。

  2.审判长最后发表评议意见原则。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4.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作出判决原则。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608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