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有一个民事纠纷案件现正等待法院判决。一审在上午和下午开了两次庭,下午开庭时,合议庭组成人员换了一个陪审员,但没有事前通知,只是在开庭时说了一下。
请问律师:法院的作法合法吗?法院即将作出的判决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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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劳动纠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你可以采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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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服法院判决可以上诉,如质疑其行为可以到上一级法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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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咨询承办法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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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提出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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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法院进行投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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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咨询承办法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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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