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劳动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是哪些

2023-04-27 08: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劳动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而产生的争议、执行国家财产或法律规定而发生的争议、履行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等。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的区别主要是申请条件、申请时效、处理机构、法律效力等不同。

  一、劳动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是哪些

  劳动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是: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

  二、劳动调解和劳动仲裁的区别

  1.申请的条件不同。调解不是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而仲裁是通过诉讼解决劳动争议的必须程序。如果双方发生了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也可以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

  2.申请时效和处理期限不同。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调解结案;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般应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

  3.法律效力不同。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只能依靠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达成的仲裁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不能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处理机构不同。企业劳动调解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主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并依法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

劳动调解

  三、劳动调解书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吗

  找法网提醒您,因确认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是适用该法的,所以调解可以确定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695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