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资企业需要的资料有:
1. 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2. 授权委托书;
3.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4. 项目申请报告书;
5. 企业章程;
6. 董事会成员名单;
7.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会成员委派书;
8. 法定代表人委派书;
9. 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函(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湾客商需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10. 投资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 环保部门审批意见请申请者提前持投资计划书、场地或土地使用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申请书前往环保局申请批复,但本批复不能代替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须完成的;
12. 企业场地落实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
13. 涉及照前行业许可的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外资企业类型分为: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是指外国合营者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同中国合营者在我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股权式经营企业。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是指外国合作者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同中国合营者在我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契约式经营企业。
3.外商独资经营企业
是指外国投资者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找法网提醒您,外资企业首次股东会决议范本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