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成立的流程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需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资料齐备2个工作日内
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所需资料:(所有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有标明原件的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2份);受理单位:市外商投资局及各区、开发区授权审批机关。
三、符合法定规定的,审批通过,然后通知外资企业进行相关手续办理,审批不通过的,不予发放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