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临时救助的条件: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三无”人员、五保对象;
2.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我市本地区低保标准、低于本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70%的城市低收入家庭;
3.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国家扶贫办提供的贫困线标准的农村低收入家庭;
4.贫困家庭的子女就读高中、职业中专经各种救助后,仍无力支付学费的,或参加全国统考被国家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正式录取后,家庭无力负担其赴学校报到费用的;
5.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需要给予临时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相关的政策规定,同一家庭一年内申请临时救助不超过2次,同一事由一年内不能重复申请救助;已经接受过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其他专项救助的家庭,一年只能申请一次临时救助。
1.申请人户口薄、身份证及复印件;
2.各区(市、县)民政局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复印件;
3.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及复印件;
4.本市市居民在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的,需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导致需要临时救助具体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
5.公安机关出具的一年以上的暂住证;
6.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7.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