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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人是哪些人

2023-10-08 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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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留置权人是债务人,留置权人实现留置权的方法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以留置物折价或者是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

  一、留置权人是哪些人

  留置权人是为保管留置物而支出必要费用的,其受益者为留置物的所有人,即债务人。

  找法网提醒您,占有留置物是为了履行合同的需要,这是留置担保的重要特征。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损坏的,留置相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留置权人如何实现留置权

  1.债权人依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后,如果债务人在宽限期内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用于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3.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4.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留置权人

  三、留置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1.留置物占有权

  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权,是其对该物依合同产生的占有权的继续。这两种占有权先后相继,其区别在于,前者产生的基础是留置权,后者产生的基础是原合同

  2.留置物孳息收取权

  留置权人在其占有留置物的期间,对于留置物的孳息应有收取的权利。

  留置物孳息留置权的作用,与留置权一样为担保债权的实现。

  3.留置物的担保范围

  (1)主债权,

  (2)主债权的利息。

  (3)违约金。

  (4)损害赔偿金。这

  (5)留置物的保管费用。

  (6)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4.留置物变价权

  留置权人对于留置物享有变价权。该变价权,并不产生于留置权产生之时,而是产生于留置权实现之时,即留置权的第二次效力。这一权利是必不可少的。

  5.优先受偿权

  优先受偿权是担保物权的共同基本权利,是最终体现留置权担保作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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