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留置权人有什么权利跟义务?

债权债务
2021-08-30 14:54:3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在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从来都不是单独存在的,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尽到相应的义务。留置权作为法律关系的一种,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也是相辅相成的。那么在留置法律关系中,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呢?
      一、留置权人的权利
      1、留置标的物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但留置物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与债务的金额相当,即债权人只能留置与自己的债权额相当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当交付债务人。
      债权人将留置物返还给债务人后,即不可以其留置权对抗第三人。但是,因不可归责于债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的,债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留置权的效力及于留置物的从物。但是,从物未随同留置物交付于债权人占有的,留置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2、收取留置物的孳息
      收取的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3、请求偿还费用
      债权人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权向债务人请求返还。
      4、就留置物优先受偿
      (1)留置权所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2)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3)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留置财产。
      (4)留置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留置权人的义务
      1、保管留置物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造成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留置权存续期间,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留置物;因此给债务人造成损失的,债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返还留置物
      在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消灭,或者债权虽未消灭,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债权人应当返还留置物给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