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看小孩可以起诉,法院判决之后一方不让探望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前夫不给看孩子起诉流程:
1.撰写民事起诉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起诉状的副本;
2.起诉状准备好后,到法院立案庭正式提起诉讼,法院先受理后,拿着受理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受理费。等待法院的通知;
3.法院通知被告举证;
4.法院发送传票,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
5.开庭审理;
6.法院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终止探望权利需要的条件: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侵犯或者犯罪,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关系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