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钱买房子离婚的处理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1.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如果房产是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如果双方离婚,该房产属于一个人的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父母为了结婚而为子女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投资婚后收益原则上无需分配,仍由该财产的所有人直接取得收益,但是如果用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增值部分,属于《民法典》第 1062条规定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配的时候需要按照男女平等、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进行。
结婚前存的钱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后的存款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找法网提醒,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