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股东会决议模板是应该写明以下内容:股东会议地点、时间、参加人等信息;写明决议事项包括关于任免法人代表的事项等;写明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事项包括股权转让等信息;最后由全体股东通过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有效期限,法律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或规定,应当认为长期有效。
股东会决议需要参会股东签字。股东会决议的记录应包括到会的股东情况、会议的主持情况和决议情况、参会股东在决议文件上的盖章或签字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办理核名。
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提交材料符合要求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将立即受理申请并发放受理通知书,在安排工作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后,满足即准予登记,并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3.刻章。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到国、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到银行开户。
7.办理备案手续。需要下列材料:
(1)《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