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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2023-07-23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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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房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继承的,公房使用权是基于公民与公房所有权单位的房屋租赁关系而产生的,使用权人不享有所有权,无法作为遗产继承。公租房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七十年。

  一、公房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公房土地使用权不可以继承。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二、公租房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多久?

  公租房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70年。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公房土地使用权

  三、如何认定公房使用权

  找法网提醒你,作为特定环境下形成的公有住房使用权,其法律性质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公有住房使用权是一种债权。可从以下两方面予以佐证:从法律规定的权义看,出租人须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保持租赁物符合居住条件,承租人须按期缴纳租金,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等。这种公有住房使用权“乃系对于他人之物,得为使用受益之权利,并非如物权之直接支配其标的物之独立的权利,而系从属于租赁权之权能”这种权利更具有债权性质;从不动产租赁的立法看,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法律属性应属于债权性质,由于“被赋予对抗力而成为近似于物权的权利”因此公有住房使用权似乎呈现出物权化特征,然而,由于公有住房使用权的基础法律关系仍然是一种契约关系,即承租人有交付房屋的请求权,出租人有租金之支付请求权,符合债权的一般特征。故本质上,公有住房使用权为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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