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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及中断

2023-08-11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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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发生法定事由导致已经过的诉讼时效归于无效,事由消除后时效重新计算的制度。诉讼时效的法律特征即具有强行性,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

  一、什么是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及中断

  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及中断的概念如下:

  1.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2.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二、诉讼时效的法律特征

  诉讼时效的法律特征如下:

  1.诉讼时效不受当事人的意志控制并能发生权利消灭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2.诉讼时效具有强行性由法律规定的不得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规定。

  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

  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如物上请求权。

  5.法官无权主动释明并适用该时效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提出适用该制度。

诉讼时效终止中断

  三、民事诉讼时效诉如何计算

  民事诉讼时效的计算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

  (2)明确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期满的次日起算。

  (3)无履行期限的债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找法网提醒,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从该日起算。

  (4)因侵权行为发生的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有侵害行为和加害人之时起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受伤害之日或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5)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赔偿请求权,从其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2.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只适用于20年的长期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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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和中断诉讼时效意味着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有三个区别: 1、发生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而时效中断则是在时效开始之后任意一个时间段都可以发生; 2、发生的原因不同。 时效中止是因为外界客观原因导致出现的情况,而时效中断则是当事人的行为; 3、时效不同。时效中止后,已经经过的时效仍然有效,而时效中断则是时效期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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