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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公证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吗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22-10-26 08:50
导读: 赠与公证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赠与的公证不是法定的物权公示方式,其不具有公示和公信的效力,因此其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赠与可以撤销,但是一般来说,赠与的撤销需要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作出,权利转移后要具有法定的撤销事由才可以依法撤销。

  一、赠与公证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吗

  赠与公证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赠与公证不具有物权公示的效力,其只是对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当赠与人将需要进行产权转移登记的赠与物赠与受赠人时,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没有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不得以赠与物已经赠与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行使抗辩权。

  二、赠与可以撤销吗

  赠与可以撤销,赠与合同撤销的时限根据撤销的事由有所不同: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应当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作出。找法网提醒您注意,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

  2.法定撤销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赠与公证

  三、办理赠与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办理赠与公证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项:

  1.赠与的财产是赠与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2.赠与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订赠与合同必须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因为恶意串通或者受到欺诈、胁迫等原因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则可能导致赠与合同无效,公证处可以撤销公证书。

  3.赠与合同公证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4.如果赠与人的真实意思是将所赠与的房屋仅赠与给受赠人个人所有,不作为受赠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赠与人应当明确将所赠与的房屋作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

  5.办完赠与合同公证后,房地产需要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不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能导致赠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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