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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名下有一套房子,现在我要把它增送给我哥,我丈夫已同意,但我们现在还不想过户,(因房屋要拆迁,过户要费用)我能不能去办一个赠与公证?若是办了有时间限制吗?且要是在没过户前我过世了赠与公证还有法律效力吗?

征地拆迁
2019-06-14 12:17: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我名下有一套房子,现在我要把它增送给我哥,我丈夫已同意,但我们现在还不想过户,(因房屋要拆迁,过户要费用)能去办一个赠与公证
  • 房产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所拥有,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
    这种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房产赠与属于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但房产赠与同其他形式的房地产交易有所区别,在房产赠与行为发生时,当事人只有按照房产赠与的有关特殊要求和程序办理正式的手续。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的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而且只有办理了正式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赠与才算是具有了法律效力。
  • 房产转让公证办理步骤
      第一步: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关键提示: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关键提示: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人员核对相关信息。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关键提示: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也会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第四步: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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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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