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程序是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也是结婚程序的开端;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同时审查是结婚程序的核心;
3.登记,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结婚条件是指婚姻成立必须具备的要件。据找法网的了解,结婚的条件是包括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1.结婚的积极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结婚的消极条件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有配偶者;
(2)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结婚的无效情形具体有:
1.有重婚的无效情形。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无效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