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引起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及事由有哪些

2023-07-30 21: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民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民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引起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在于,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法定事由不同、法律后果不同。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等;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是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等。

引起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及事由有哪些

  一、引起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

  引起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

  3.法律后果不同。找法网提醒大家要注意: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而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二、引起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事由有哪些?

  引起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事由有:

  1、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5)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2、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意思分别是:

  1.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也就是诉讼时效届满前6个月)发生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导致不能行使请求权。立法考虑到这种情况的可能发生,于是“冻结”(停止计算)这6个月的最后诉讼时效。倘若中止事由消失了,那继续计算6个月。

  2.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发生特定的事由导致已经进行的诉讼期间归于无效,可以从头重新计算。

民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989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民法律师团,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大家都在问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有什么区别?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如下: 1、诉讼时效中止发生的时间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而时效中断则是在时效开始之后任意一个时间段都可以发生; 2、发生的原因不同,时效中止是因为外界客观原因导致出现的情况,而时效中断则是当事人的行为; 3、时效中止后,已经经过的时效仍然有效,而时效中断则是时效期重新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