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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

2023-07-26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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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认识到,民法中有些概念比较相似的,比方说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其实二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那么您知道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

  (一)连带责任是指任一债务均对债权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债权人既可以向所有债务人提起诉讼,也可以只向其中一个债务人提起诉讼。被起诉的单个债务人可以再向其他债务人追偿。而承担共同责任的所有债务人,只对其应该承担的部分债务负清偿责任,对其他债务人应该承担的部分债务不负清偿责任,也就不能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二)债权人对承担连带责任的所有债务人,既可以同时起诉,也可以先后起诉;既可以起诉一人,也可以起诉数人直至全体债务人。因此主张连带责任的诉讼以普通共同诉讼为常态,必要共同诉讼为例外。在审判实践中,债权人可选择债务人,债权人只起诉连带责任人中一人或数人的,法院可不追加未被起诉之人为被告,但是为了便于调查取证,防止在执行过程中被起诉的债务人执行能力变化以致丧失,原则上应追加其余债务人参加诉讼,否则对未追加参与诉讼的债务人不得强制执行。而债权人对承担共同责任的所有债务人,必须同时起诉全体债务人。因此主张共同责任的诉讼,应当是必要共同诉讼。

  (三)承担连带责任的所有债务人中的一人对同一债权人清偿了全部债务时,就免除了其他债务人的责任。而承担共同责任的所有债务人中的一人对同一债权人清偿了部分债务时,不能免除其他债务人的责任。

  (四)承担连带责任的所有债务人中一人死亡,不影响其他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而承担共同责任的所有债务人中的一人死亡时,除非有义务继承人,其应承担的债务也随之消失。从共同责任与连带责任的概念、联系与区别可以看出,连带责任一定是共同责任,但是共同责任不一定是连带责任。在连带责任的诉讼中,法院应判决各被告对原告连带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不能在判决主文中确定各自责任承担的先后顺序。但对于补充责任的诉讼,则应先判决其他债务人尤其是主要债务人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不足部分再由补充责任人承担。

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

  二、违章行为共同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违章行为主要包括:闯红灯、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逆行驾驶、违章变道、饮酒后驾驶、使用伪造驾驶证等。如果两人都超速行驶导致交通事故,那么两个人都违章,都要承担责任。因此,实践中只要双方开车时有以上违章行为,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两人都有违章行为,对共同造成的交通事故可以根据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认定:

  (一)根据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来划分责任

  在因双方违章行为共同引发的责任事故中,应该根据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来划分责任。

  1、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二)当事人违章并消极配合认定责任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三)当事人违章并未积极报案处理

  1、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

  (四)若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三、共同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二)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三)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

  (四)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法人为共同诉讼人。

  (五)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六)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

  (七)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为共同诉讼人。

  (八)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应当列为共同诉讼人。

  (九)在因连带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中,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共同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的相关知识,两个责任还是要了解清楚的,他们有着不同的法律规定,产生不同的法律影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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