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定金的适用条件

2022-05-14 12: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房产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现代商事活动中,签合同时约定定金是经常听见的事情,这也涉及很多的法律问题,其中之一便是定金的适用条件,作为在交易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种现象,了解相关的适用条件对规避交易风险具有重要意义。那么您知道定金的适用条件?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定金的适用条件

  (一)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二)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三)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定金适用

  二、定金一般百分之多少?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可以主张对方返还多余的部分。

  三、关于定金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综上所述可知,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何时可以约定定金。一般当事人可以签订定金合同作为债权的担保。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定金的适用条件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933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房产纠纷律师团,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