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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怎么做

2022-04-03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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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现在有很多老板在招人工作时会刻意回避签订劳动合同的步骤,偏偏职工对于签订合同的意识又不强,结果在发生工伤需要合同证明劳动关系时就不知所措。那么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怎么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怎么做

  (一)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没有及时报工伤,那么员工需要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员工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只要是能证明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明也是可行的,比如说工资流水,同事的证明。

  (二)员工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再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只要认定为工伤后,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认定

  二、管劳动合同的部门单位是哪些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权属于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三、劳动合同该怎么履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五)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怎么做的相关知识,没有劳动合同却发生工伤的,一定要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获得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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