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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产权性质分为哪几类

2022-04-28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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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房屋按产权性质总共分为八大类:国有房产、私有房产、集体所有房产、股份制企业房产、联营企业房产、港、澳、台胞房产、涉外房产、其他房产。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那房屋的产权性质分为哪几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屋的产权性质分为哪几类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

  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一)国家所有住宅;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三)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四)其他经济组织所有住宅,如联营企业房产、股份制企业房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投资建造合伙购买的房产等。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房屋的产权

  二、房屋房产权的内容

  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人名为准。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一)占有: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二)使用: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作用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无损于房屋的本质。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收益:产权人收取房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四)处分: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是房屋产权最根本的权利。处分权一般只能由房屋产权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五)期限: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其中,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即权利人不需要他人积极行为的协助就可以直接实现自己的权力。

  此外,房屋所有权可以设立抵押权,但不能设立质权,因为根据民法典定原则,能设定权利质权的只有票据等有价证券,股票,股份和知识产权与一般债权这三种权利。

  三、房屋产权年限什么意思

  房屋产权年限就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民法典》的相关内容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屋的产权性质分为哪几类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房屋的产权性质可分为八大类,如果细分的话还可以分为很多种类型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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