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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证明需要的材料

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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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当我们被无故辞退的时候,是可以进行失业登记的,并领取失业金,那么你知道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证明需要的材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证明需要的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及以下规定的资料,填写《XX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审批表》

  (三)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需提供:毕业证(肄业证)

  (四)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需提供:原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判决书或仲裁书)等有关资料

  (五)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停业或注销营业执照的证明

  (六)承包土地被征用并符合规定条件的需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失地证明等有关资料

  (七)军人还需提供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需提供:复员转业军人证书

办理失业证明

  二、怎么申请领取失业金

  申请领取失业金有以下步骤:

  (一)确认自己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二)去参保单位领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三)去失业保险中心领取《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并填写。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在哪里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去当地社保局办理。

  《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取。

  《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利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信息,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根据《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以连续参加我市失业保险6个月以上或办理就业登记6个月以上为凭据,失业后180日内可以由本人在常住地(指用人单位所在地)就业管理机构登记,并提供居民身份证、一寸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各一张及以下相关材料:

  未进行过就业登记的,出具本人失业保险职工缴费凭证;

  与用人单位(雇主)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凭原单位(雇主)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解聘证明。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证明需要的材料的相关知识,失业证明的办理需要其失业人员事业原因的证明,比如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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