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员工办理和领取失业金的手续:先携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去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然后领取失业登记证明;再携带该证明和本人的身份证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最后经审核通过,就可以按规定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找法网提醒您,领取失业金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及复印件。
3.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站(中心)开出的《失业证》或办理《失业证》的证明。
4.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三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