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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公租房承租权不可转让

2022-03-25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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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自己满足了一定条件的时候就可以申请公租房,公租房一般情况在到了五年之后是可以交易的,那么您知道哪些公租房承租权不可转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哪些公租房承租权不可转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

  (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

  (三)产权不明晰的;

  (四)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的:

  (五)依法代管或需要落实政策的;

  (六)已列入户籍冻结范围的;

  (七)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八)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

  (九)其他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

  除上述情形外,出租人应当同意承租人进行房屋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

公租房承租权

  二、租房合同范本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三、租房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如果发生租房纠纷可以找村委会或居委会进行调解;如果事先约定了仲裁也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协商调解不成,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这些都是民事纠纷解决的方式和受理的相关机构。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文章的阅读,对于哪些公租房承租权不可转让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以上是找法网编辑对哪些公租房承租权不可转让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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