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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追偿权成立的条件

2022-07-17 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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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作为担保人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与风险的,但是们为了保障担保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也赋予了担保人追偿权,但是担保人想要实现追偿权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那么,担保追偿权成立的条件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担保追偿权成立的条件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二)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三)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地再为履行时,保证人也丧失追偿权。

担保权追偿

  二、银行贷款担保人如何降低担保风险

  (一)要注意了解自己所提供担保的形式,明确自己提供担保后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必要时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二)银行贷款,最需要的是信誉,同样,做银行贷款担保人,也要为有信誉的人做担保。担保银行贷款,切忌碍于同学、朋友的情面,不假思索,盲目相信。要知道,不是您们的关系越好,风险就越小,而是贷款人信誉越高,担保风险越小。想方设法收集到此人的信誉资料,对他的信誉情况进行了解,如果信誉不佳,关系再好也不能为其担保。

  (三)合理评估贷款人的偿还能力和自己的担保承受能力。在评估担保人的偿还能力时需要对贷款的数额、贷款人的财产状况做详细的了解,因为贷款人的偿还能力决定了担保人所承担风险的大小。

  (四)注意了解自己的法定权利,特别是要掌握担保责任免除的合同条款,注意掌握被担保人的贷款使用情况,出现违规操作可以申请不再为担保人担保。

  三、担保公司收费标准

     关于融资性担保机构收费标准,目前主要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担保追偿权成立的条件的相关内容,担保人想要实现追偿权,首先需要在担保人承担了保证担保债务的情况下才可以,而且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并且保证人在履行债务时无过错,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律师,找法网有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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