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抵押权行使方式

2022-08-14 07: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物权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物权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设定抵押权的财产,债务人不能还债的时候,债权人并不能直接把标的物占有的,这可能会损害债务人利益。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抵押权行使方式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抵押权行使方式

  (一)折价方式

  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务。采用折价方式,也应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以后,而不能在订抵押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物就归债权人所有。因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债务人处于紧迫需要的弱势地位,如果允许此时协议折价,易产生对债务人不公平的后果。即使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双方协议,也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抵押物折价,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

  (二)拍卖方式

  拍卖又称为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人。采用拍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体现被拍卖财产的价值,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担保效能。有条件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首先采用拍卖方式。

  (三)变卖方式

  变卖是一种普通的买卖方式,为了公平地体现抵押物的价值,要求变卖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

抵押权的行使

  二、抵押权的行使是否必须经过法院

  抵押权的行使不是必须经过法院。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发生约定的行使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自行就抵押财产进行变卖取得价款后优先补偿债务。

  三、抵押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一)存在有效的抵押权

  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上优先受偿了。

  (二)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抵押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权受偿。若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而允许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将损害债务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期限利益。因此,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以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为要件。但对于未届清偿期的债权,若因法定原因或者约定原因,使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时,债权人得即时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受抵押担保,因债务人丧失期限利益,债权人因此亦可行使抵押权。

  (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倘债务已届履行期,但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受清偿,抵押权即消灭,自无抵押权实现。

  (四)债务的未清偿不是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所造成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抵押权行使方式的主要内容。实现抵押权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折价,拍卖以及变卖。拍卖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无法对抵押物的处理协商一致,债权人起诉法院,由法院进行的拍卖行为。如果您还有问题的话,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物权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581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物权法律师团,我在物权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