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勉义务是劳动者应当恪守的基本职业准则,毋须用人单位专门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加以规定,用人单位以旷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不构成违法解除。正常准时出勤是劳动者应当遵守的勤勉义务,但该义务不能因用人单位没有明确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向劳动者告知而豁免。劳动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依法、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除了规章制度的约束之外,实际上也存在很多约定的义务和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因此,在没有规章制度或规章制度无效的情况下,劳动者违反必须遵守的合同义务和勤勉义务,用人单位可以旷工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具有违法解除的恶意,应当认定用人单位解除的合法性。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就是员工的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头说员工怎么怎么样就算自离,一直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一般来说,实践中单位因旷工辞退劳动者的情形也很常见。如果此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违反相关的规章制度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认为单位的行为是具有合法性的。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因旷工被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