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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转让合同金额变化,允许退还契税吗

2021-12-23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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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契税,我们通常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被要求交纳契税。特别是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那么在建工程转让合同金额变化,允许退还契税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在建工程转让合同金额变化,允许退还契税吗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我国《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建议重新补充借款协议或重新签订。

在建工程转让合同

  二、在建工程转让的土地增值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在具体计算增值额时,区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1、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2、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投入资金,将生地变为熟地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和开发土地所需成本再加计开发成本的20%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3、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地产开发建造的,在计算其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和有关费用、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和规定的费用、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并允许加计20%的扣除。由于土地增值税计算业务复杂性,企业需要提交相关详细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判断。

  三、在建工程转让涉税有哪些

  (一)营业税:由转让方缴纳。如果已经完成土地前期开发或正在进行土地前期开发,尚未转入施工阶段的在建项目,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依5%缴纳营业税。如果已经转入建筑物施工阶段,按“销售不动产”税目依5%缴纳营业税(同时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和地方教育附加)。

  (二)企业所得税:在建工程出售视同企业财产销售,应一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签订合同双方各按合同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在建工程转让合同金额变化,允许退还契税吗的相关内容,我们在计算购房契税的时候,需要考虑到房屋的不同情况,如面积大小、性质差异等等。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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