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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2021-11-2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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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相信不少人都做过伤残鉴定,这个其实是很重要的,有了伤残鉴定的结果,就可以向对方索赔了,而且赔偿也有理有据,但想要申请做伤残鉴定是需要很多程序的,那么伤残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伤残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出院小结、病历和当事人原始的和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

伤残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二、伤残鉴定费用由谁出

  1、首先要明确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那么鉴定费用是由对方出的,不过先要由您垫付,在调节或起诉时再一并向对方主张;

  2、如果不是对方全责,也一样是由您垫付的,在主张赔偿时,和其他需要赔偿的费用一起,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分摊。看是谁对第一次的伤残鉴定有异议,由有异议的一方出资,若是受伤者本人的话则可以先出资,在后续理赔的时候把这笔款计入理赔金内。

  三、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哪些规定

  1、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4、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5、评定书。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伤残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市面上可以做伤残鉴定的机构还是比较多的,但权威性、认可程度就不同了,所以至少要去双方都认可的鉴定机构,这样对于鉴定出来的结果才不会有什么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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