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
这时要特别注意,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二)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对于同时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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