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经济补偿金不予支付的情形

2021-11-20 08: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争议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争议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所谓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一种企业对于员工的补助金,一般发生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包括企业解雇员工,又或者是劳动合同到期企业选择不续约,那么,经济补偿金不予支付的情形有哪些?这个问题找法网小编下面介绍一下!

  一、经济补偿金不予支付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不予支付的情形

  二、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三、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篇文章介绍的是关于“经济补偿金不予支付的情形”方面的内容,主要向大家介绍了经济补偿金不予支付的情形,除此以外,还有经济补偿金的概念以及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对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建议咨询一下找法网律师!

劳动争议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602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争议法律师团,我在劳动争议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