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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是否要提前

2021-11-0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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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作为用人单位是不可以随意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想要辞退员工是需要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进行的,对于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是需要进行经济赔偿的,那么,辞退员工是否要提前?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辞退员工是否要提前

  如果单位辞退员工,就要求单位提前一个月给你出书面通知书,不提前一个月出书面通知,单位就多给一个月工资的带通知金,并要求单位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辞退员工是否要提前

  二、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辞退员工补偿个税是怎么计算的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2、另外,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辞退员工是否要提前的内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辞退员工是需要提前一个月发布书面的辞退通知的,对于应当给予赔偿的需要进行赔偿,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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