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超市销售过期食品将面临严格的处罚。具体标准如下:
1.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3.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4.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具体标准如下:
1.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2.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3.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做了详细的规定:
1.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2.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等污染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特定人群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等内容。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超市销售过期食品不仅危害消费者健康,还面临法律严惩。我们应关注食品安全标准,维护自身权益。如果你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可以向食品安全部门投诉或咨询找法网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