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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2021-09-20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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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法对于劳动者的保护也是从劳动关系开始到劳动关系结束的。那么对于在建筑工程的施工期间出现的工伤事故是什么样的赔偿标准,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希望可以解决大家的相应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参保,并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其建筑施工项目务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发生工伤,工伤申报、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按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保险政策规定执行。在核定务工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时,工伤务工人员本人工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工伤赔偿标准按照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等进行支付。

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5、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6、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保险的赔偿方式

  工伤险由单位缴费。所以当员工受到意外伤害时,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后属于工伤范围内,要根据购买保险的具体合同内容来进行赔偿。而有的用人单位还会给员工购买一份团体意外险。这种保险就属于盈利性质的了。跟工伤意外险属于国家层面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同。

  当意外发生后,应到保险合同规定的医院进行治疗。但情况紧急的话可以到就近的医院进行紧急治疗。

  工伤意外保险的赔偿标准中规定了,如果职工出现了死亡的情况,那么一共要对三个方面进行赔偿。第一就是亲属抚恤金,第二是职工的丧葬补助金,第三就是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而职工出现了伤残等情况,则要根据职工具体的伤残等级来进行赔偿,不同地区的赔偿项目也略有不同。

  三、停工留薪期的时间是多久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应当按照劳动法的相关的规定来进行赔偿。赔偿的标准有法律的相关的依据,具体的赔偿的金额还需根据自己的工资的水平来决定的,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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