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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存在多个劳动关系

2021-09-13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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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出于很多原因,往往都不止一份职业,可能除了在本单位上班之外,还在其他地方有兼职,利用空闲的时间多增加一点收入。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是否可以存在多个劳动关系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是否可以存在多个劳动关系

  劳动者可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

  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但劳动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取得原单位同意,并事先告知新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而新单位则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是否可以存在多个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三、不办离职手续离职会有什么问题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在现实生活中也经常会有这种情况,有些劳动者同时跟两家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等于他们每天都做两份工作。对于该劳动者来说可能两份工作对自己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是否可以存在多个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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