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不需要劳动者同意,但公司裁员违法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公司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支付陪产假。工伤解除合同违法的,劳动者应当依法向公司主张权利,与用人单位交涉效果欠佳,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公司裁员不可以裁掉孕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公司裁员不得裁减以下人员: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其他。
1、出现企业破产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需要裁员的情形;
2、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3、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4、制定裁减人员方案;
5、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6、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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